1、必须是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非法人组织等,是不能作为特许人开展招商加盟活动的;
2、必须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有能力为加盟商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
3、必须满足“两店一年”,即“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4、需要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版权与免责声明】如发现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发邮件至 335760480@qq.com ,我们将及时沟通删除处理。 以上内容均为网友发布,转载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观点,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