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零食店或者便利店,无论是哪个品牌的,在签合同之前都一定要了解清楚以下情况,并把这些内容落实到合同之中,以免后续产生争议:
1、装修公司是否由总部指定,装修费的收费标准,各个项目的收费标准等。
如果总部说这个费用需要等店铺承租下来之后,由装修公司现场测量后才能报价的,那这个风险就非常大,因为合同约定由总部指定装修公司,那无论装修公司报价多少,都是吃定你了,你毫无还价的余地。总部又不是只发展了你一个加盟商,之前其他加盟商的装修价格每平去到多少,用了什么材料,单价多少等肯定都是有记录的,肯定有一个价格区间。
2、前面所述装修只是硬装,除了硬装,店内的其他软装,比如吧台、广告灯箱、烟柜酒柜、货架、冰柜等,是否需统一从总部购买或者定做,有无收费标准及样品图片(材质、尺寸、时间)等。
很多总部在向加盟商收取费用时,都是采用预收款的方式,到时多退少补。加盟商在预付设备款的时候,根本不清楚设备都包含了哪些东西、单价多少、什么型号、品质如何等,也从来没有见过样品,等发送设备的时候,才发现总部发过来的东西质量差,价格高,有些甚至是三无产品。所谓的多退少补,只会让你补,不会给你退,无论你当初预付了多少的设备费,总部都会在价格清单上做手脚,把全部的费用都核算完毕。就以上设备价格奇高的问题,加盟商往往维权无望,因为设备卖多少钱,是市场行为,总部赚差价也正常,很难以价格高为由去维权。
3、供货体系问题。要问清楚总部都有哪些供货渠道,配送费如何计算,订货多少起送等,并把这些供货渠道及合作模式写到合同中。
供货渠道是一个便利店的命脉,如果有品质优良、品类齐全、价格优惠的供货渠道,那加盟商就可以通过这个完善的供货链,获得更高的市场占有率及更高的利润空间。如果总部连供货链都没有,那加盟与不加盟又有什么区别呢?甚至总部提供的供货商价格比市面上的供货商价格还贵(总部抽成或吃回扣),那还不如不加盟呢。
4、如果总部承诺额外赠送增值服务,一定要写到合同中,写清楚服务类型、落实时间、可能产生的费用等。
律师经办的案件中,有些总部会大肆宣扬承诺免费赠送智慧门、无人零售系统等,以24小时无人零售来吸引加盟商,等加盟商店铺开起来,问总部索要该无人零售系统时,总部表示系统是免费赠送,但需要收取八千到一万多不等的安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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