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67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此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法规总则介绍,本法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值得注意的是,法规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电子商务法》的颁布可以说会为电子商务行业带来非常大的变化。
变化一:
现在电商卖家也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在市场主体登记方面,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以及零星小额交易等多个情况受到豁免。而在税务登记方面,本着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目前对电商也应当纳税的呼声越来越高,电商法对此也是肯定态度。
虽然这并不意味着马上要对电商卖家征税,但至少创造了相关条件。因为按照税法规定,要向纳税的主体征税,首先要确认纳税主体的身份和资格,确认谁是纳税主体、应该向谁来征税。所以从这一点来讲,这样一项登记程序的规定,也为依法征税和纳税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前提条件。
变化二:
现实中,有的大型电商平台出于商业竞争目的,对入驻平台的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即强令卖家选边站,签订所谓的“独家合作协议”,只能在一家平台做促销活动等。对此,电商法中有了相关的规定和处罚条款,以后就不再存在“二选一”的情况。
限制“二选一”主要是为了鼓励平台的竞争,平台的相互良性竞争才能使得市场更加的健康发展。
变化三:
电商平台保障消费者生命健康不力,要承担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电商承担责任的表述之前争议较大,电商法草案也曾几易其稿,从“连带责任”到“补充责任”,最后才改成“相应的责任”。
可以说此条的规定目的就在于希望各大电商平台可以更好的保证消费者的权利!
《电子商务法》的颁布可以说是国家规范电商的第一步,慢慢的国家关于电子商务方面的管理会越来越严厉。这也进一步的使得做电商行业的人各方面要做到规规矩矩。
因为网络电商平台还是存在很多的隐患的,之前在德国就发生了一件重大的卖家诈骗的事件。
犯罪分子利用窃取或伪造的个人信息,在网上开设网店,为了使网店看起来更值得信赖,犯罪分子常常会使用高质量的产品照片,并在店中添加虚假的联系方式。另外,为了吸引消费者,犯罪分子会在店里填充各种品牌产品,并标上低于市场价的价格。
许多德国消费者抱着试试的心态上这些网店购买商品,然后几周后商品没到,网站也关闭了。收款方面,犯罪分子利用不知情的“钱骡”银行账户( 通过因特网将用诈骗等不正当手段从一国得来的钱款和高价值货物转移到另一国的人)或者盗用他人身份开设银行账户收集骗来的钱财。
可以说现在有危险分子利用电商平台违法乱纪,最近顺丰也中招了。有人在“暗网交易市场”网站上,一个ID为“bijiaodiao1688”的暗网用户售卖顺丰快递数据,卖家称掌握了顺丰快递客户数据总量高达3亿条,数据包括顺丰快递寄件人、收件人的姓名、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
可以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在电商方面的漏洞造成了很多消费者的损失,虽然《电子商务法》这样规范化管理势必会带来经营成本的提高,但是长期来讲,对于市场起到一个良性作用,对消费者来讲,会带来更多的安全可靠性,也会带动更积极消费作用。《电子商务法》的颁布虽然不能全面遏制但是至少为电商的合法合理化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