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年因输液死亡人数”这个问题上,有太多答案,从上千至数万。在这些数字前面,有相同的前缀“估计”。输液本身就是一门非常复杂的医学学识。而输液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医疗界以外人士的重视和关注。
先让我们简单了解一下输液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死亡:
第一种情况,心脏病突发死亡,这和输液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恰好死亡。
第二种情况,点滴滴速过快,导致急性心衰。虽然说是急性,但实际上还是有一个过程的,一般有足够的抢救时间,如果患者本身心脏没有基础问题,发生和死亡的的几率会相当低。
第三种情况,过敏。在临床上,输液致死主要是因为过敏性休克。过敏是个很复杂的问题,理论上,人可能对人体以外的任何东西过敏,从前不过敏,不能说明以后不过敏。而且在每个人身上可能表现都不一样。即使皮试过,依旧存在很小概率的过敏可能。
第四种情况,用药错误。因为医师的错误给患者用了禁忌的药物,或者剂量及浓度错误,导致死亡。同时体液补充过多,也会造成死亡。
第五种情况,输液中进入空气。不过需要的空气量很大,发生死亡的几率也相当低。
上述第三种情况是主要风险,输液如果存在违规操作和失误,确实可能导致死亡。不过拿最容易产生生命危险的过敏来说,湖北省报告的数据是:2013年前7月,死亡11例,其中10例是因注射药物导致过敏性休克。这个数据放到全中国是一个微小的比例。
无独有偶,在今年1月9日,人民日报微博发了这样一条微博,援引卫计委的公告,其中的核心思想是:中国过度医疗严重,记住一句话:能不用药就不用;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
一方面,存在普通人对疾病谈之色变,弄到小毛小病需要输液打针的地步。另一方面,却又有医患矛盾深深扎根在两方当中。
生命是宝贵的,我们需要用更多的精力去关注。输液因为其特殊性,在输液前,尤其是孩童,需要做过敏测试,也就是皮试。这是对安全的最大一个保障。
如何治疗,怎么治疗,对大众也是一种迷茫。回到输液上讲,我们是否能不输液呢?先举个例子。呋喃苯胺酸(速尿)静脉注射过快则可能导致耳聋,口服或者缓慢注射就不会。青霉素V如果口服,则可能会因为有食物影响吸收导致疗效差,注射就不会。
所以,用药途径是各有利弊的。那如果同样的药物口服或者肌注或者静脉注射有什么不同呢?其实输液和口服药不存在哪个更优,只有哪个更需要。
在用药途径上,只有因地制宜的选择,而不是盲目抵触。在被媒体特意放大的治疗危机事件中,患者可能今天抵触输液,明天排斥肌注,后天又拒绝某类药物。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能够治疗我们的是医生,只是我们自己也需要学习更多的治疗和健康知识,掌握和了解自己的身体。这是对自己的一种负责任。
无论是大输液还是小水针,对无菌要求都很高,2006年的新弗事件就是灭菌不合格造成的,导致4名患者死亡;其次对输入液体的澄明度要求也很高,哪怕有比线还细的絮状物,也会引发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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