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企惠落户更新了部分人才引进政策的最新版本。截止今日为止,相关的一些政策已经陆续完成了更新,企惠落户就相关政策以及办理要求进行整理归纳。
天津人才引进常见落户方式以及相关要求
1. 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员落户: 35周岁(含)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或45周岁(含)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并取得《天津市居住证》,连续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无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本人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2. 应届毕业生落户: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毕业2年内),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并居住的,可以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同胞兄弟姐妹在津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无本人或直系亲属、同胞兄弟姐妹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本人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3.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落户: 50周岁(含)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并取得《天津市居住证》,连续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无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本人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4.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并取得《天津市居住证》,连续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无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本人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取得永久居住权和具有华侨身份的,不能按照此项政策申请在我市落户。
5. 外省市生源具有天津市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含高职)学历人员落户:30周岁(含)以下外省市生源具有我市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含高职)学历人员,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并取得《天津市居住证》,连续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无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本人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从这些常见的人才引进落户方式中,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除了应届毕业生落户以外,其他落户方式对社保的缴纳有了明显的要求,本质上也提高了申报的门槛,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新政将于2018年4月1日实施,到目前为止也只剩一个月的缓冲期了。